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11/10/03 公共圖書館

筆記:
  • 公共圖書館:若人民要的書沒有,或不借人民想借的書,就是侵犯資訊權
  • 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九條提到資訊權和傳播權的觀念: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紙本、電子.....等)和不論國界(美國、英國.....)尋求,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 六.公民有六種基本的傳播權利:
    1.知的權利
    2.傳播消息的權利
    3.討論時政的權利
    4.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
    5.個人積極地接近與使用媒體的社會權利
    6.接受媒體素養教育的權利
心得:
     這次上課講到的是關於資訊權的部分,人民應享有資訊權而不受限制,但現階段好像還有許多待實現的部分
    老師上課還講到了學單字救貧童的網頁,答對一個單字就可以捐一粒米給貧童......這麼說起來要捐到一碗飯要答多少題啊到底,這就是所謂的粒粒皆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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