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11/12/26公共圖書館

筆記:
  • 圖書館法(民國 90 年 01 月 17 日公布) :
    (第二條)→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前項圖書資訊,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 公共圖書館之分類 
    (一)    公立公共圖書館
    國立圖書館。
    直轄市立圖書館。
    縣(市)立圖書館及縣(市)文化局(中心)圖書館(以下簡稱縣市圖書館)。
    鄉(鎮、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鄉鎮圖書館)。
    (二)     私立公共圖書館指由個人、法人或團體成立,以社會大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圖書資訊服務,推廣社會教育及辦理文化活動之圖書館。
心得:
這次上課講到很多關於台灣圖書館的法條與規定
感覺獲益良多


是說.......下下周就是期末了,時間真的過的好快.......

11/12/19公共圖書館

筆記:
  • 自由文化著作→可以被任何人基於任何目的自由地研究、應用、複製與修改的著作或表達。
  • 公眾關心的是自由著作範圍,而不是自由授權的內容。 
  • 使用或散布作品的限制,並不全然妨礙基本的自由權利。(ex: 姓名標示、相對授權(著作權))→都被視為容許的限制條件。
心得:
這次上課除了自由文化著作外,還上了有關圖書館到底有沒有公共的議題
圖書館,公共了嗎?
這是以中國的圖書館作為描述對象,但,我們也要想到,那台灣的呢?
我相信其實以公共的定義來說,公共大慨是台灣的圖書館近幾年內都達不到的目標吧

11/12/12公共圖書館

筆記:
  • 1441年佛羅倫斯首開先例, 有了公共圖書館。
  • 1817年時, 英格蘭北方曾構想: 三公里之內就有公共圖書館可用, 每個村落至少有五十本書。
  • 美國的第一座公共圖書館一直要到1833年才形成, 新罕布什爾州匹得堡成立第一個鄉鎮圖書館, 稅金支應服務 , 完全免費。(免費存疑)
  • 光緒時代在湖南成立第一個公共圖書館
  • 美國的公共圖書館以教導美國的生活方式為首要目標
  • 中國的公共圖書館以移風易俗為職志
心得:
相較起歐美,中國的圖書館發展起始真是晚的可憐
雖然說時間並不能代表一切,但不可否認的是,台灣、甚至中國的圖書館
還有很多很多需要學習和改進的地方

11/11/28公共圖書館

筆記:

  • 我國圖書館員專業倫理守則→ 毛老師和許多老師討論出來的,一共有十點。
  •  美國圖書館學會倫理信條→ Code of Ethics of the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翻譯出來的,一共有八點。
心得:
在上讀者服務時,其實就有提到很多國內國外圖書館原倫理守則之類的事情
其實我覺得,規定都是人訂出來的,唯一的差別就是他有白紙黑字的規定
那麼,圖書館員若是能皆以提供讀者最好的為目標,就不需要倫理守則了吧?
我是這麼想的,不過這又是另一種天方夜譚了

11/11/21公共圖書館

筆記:

  • 權利法案的10條修正案包括:
 第一條:言論、宗教、和平集會自由;(常見)
 第二條: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美國公民可以依照程序申請武器)
 第三條: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保障人民土地)
 第四條: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
第五條:正當程序(Due Process)、一罪不能兩判、禁止逼供、禁止剝奪私人財產;(需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
 第六條:未經陪審團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權利;(台灣→公開審理)
 第七條: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審團的權利;(公開公正)
 第八條:禁止過度罰金與酷刑;(非法的懲罰)
 第九條:未被列入的其他權利同樣可以受到保護;(沒有列入不等於不保護)
 第十條:人民保留未經立法的權利;

  • 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差別:Catholicism是個形容詞,有正統的意思
心得:
這次上課上的是權利法案相關,每個國家給人民的權力其實都差不多
我覺得比較有意思的部分是論自由
自由是什麼?以前上人哲的的時候似乎有提到,但由於很不服氣所以並沒有記下來
自由,其實就是不自由吧?

11/11/14公共圖書館

這次上課時老師給我們看一個哈佛大學的大學部通識課程。
是在探討正義(Justice)
以前也有聽過,是"正義:一場思辯之旅"吧


影片中,老師一開始馬上就提出了個問題。

如果你必須在這以下兩種情況中作出選擇:
(1)殺害一人而挽救其他五人的生命
(2)什麼也不做,即使你知道這樣這五個人就會在你的眼前死去
 你會怎麼做?

老實說,這是一個不管向誰提出誰都會感到困擾的問題吧
大多數人的選擇都是1,但其實就我個人而言,我會選擇2
無論怎麼說,我不會選擇去決定人的生死,命中註定也不是沒理由的
這麼說起來,我應該算是天命派的?

接下來老師又問了:
如果你身邊有個胖子,推下它可以擋住火車而挽救其他五個人的生命
你會推他下去嗎?  

對我而言,我當然不會決定做這種事情


而接下來醫生的問題也是一樣的狀況....
但其實,若考慮到五人中有自己重要的人的話那又是另當別論了

然後老師又問:
五個人傷勢中等,一名重傷,你可以花整天的時間治療那名重傷患者,但另外五名患者會因無人照顧而亡。
 或者你也可以照顧那五位患者,治好他們,但同時那一名重傷患者會因為無人治療而死亡。
隔壁房間有個健康的人,你可以殺了她拿出五個內臟救活五個人,但是她會死。


這些問題都很難回答,也不可能有絕對的答案
 這就是「道德推論法」
將道德定位在某些絕對的道德標準上,不管結果如何,都將道德定義在某些類型的責任和權力上。

不管怎麼說,正義這玩意是很虛幻且很有意思的
它在哪?不知道
有絕對的標準嗎?也沒有
定義?很模糊

但無論怎麼說,我覺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
衡量正義的一把尺,縱然他可能刻度、長度或尺度都大不相同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11/10/31 公共圖書館

這次上課的內容網路上寫的是「檢視學生網路空間」
原本不是很清楚老師要做什麼,但後來知道了
這次是小考OTZ
題目連答案一起放進來,因有限制300字上下10字,所以在最後括號字數

1. 請問杭州圖書館是否為公共圖書館之典範?
答:
根據毛慶禎老師公共圖書館課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 1994
(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 1994) 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知識門戶, 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獨立判斷、文化發展的環境,並提供無私的服務, 不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而杭州圖書館之所以被稱作「史上最溫暖圖書館」及受到眾人讚譽的理由是因其不拒絕乞丐拾荒者入內讀書。然而,經由以上所提之公共圖書館基本概述,公共圖書館本應提供無私的服務,杭州圖書館除了不拒絕乞丐及拾荒者入館外,並無其他特別突出之舉,而這本應是公共圖書館的責任與義務,故我認為其並不應稱為公共圖書館之典範,反之,其他對使用者採取諸多限制且拒絕特定使用者入內之公共圖書館應檢討其是否為真正公共圖書館(309)

2. 什麼是資訊權?
答:
根據毛慶禎老師公共圖書館課程的資訊權講義,資訊權就是知的權利(Right to Know),又稱為知識權、知悉權、信息權或了解權,其基本含義是指公民有權知道他應該知道的事情,國家應最大限度地確認和保障公民知悉、獲取信息的權利,尤其是政務信息的權利。資訊權的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資訊權是指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信息。狹義資訊權僅指知悉、獲取官方信息的 自由與權利,現在的知識權概念一般是指廣義的知識權。在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中第19條有關於資訊權之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301)

 3. 什麼是公共圖書館的任務?
答:

根據毛慶禎老師公共圖書館課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 1994
(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 1994)公共圖書館的任務應以資訊、識字、教育、文化四點為服務核心,以這四個服務核心為分類列出公共圖書館的任務:
資訊:(1)提供個人開創發展的機會
          (2)
對地方性的企業、協會及成長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
識字:贊助及參與各種年齡層的掃除文盲活動,必要時可以主動發起這類活動
教育:(1)從小強化兒童的閱讀習慣
          (2)
支援各種層級的正規教育及自我進修
          (3)
助長資訊及電腦技能的發展
          (4)
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文化:(1)促進對文化遺產的重視、對藝術的欣賞、對科學成就及發明的尊重
          (2)
讓表演藝術有演出的機會
          (3)
嘗試各種文化,欣賞其間的差異
   (4)贊助口語傳統
   (5)確保居民能夠接觸各種社區資訊(305)

4. 什麼是公共圖書館?
答:
根據毛慶禎老師公共圖書館課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 1994
(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 1994) 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知識門戶,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獨立判斷、文化發展的環境,也是地方的資訊中心,備有各種知識及資訊供讀者取用,並提供無私的服務,不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少數民族、身心障礙人士、住院病患、在監人士等,有事實上的困難,無法利用常態性的服務及資料時,公共圖書館應針對他們的需求,提供特別服務。在公共圖書館中,各種年齡層的人都應該可以找到所需的相關資料,館藏和服務在涵蓋各種媒體及現代科技之時,應兼顧傳統的資料,且不能忽視地方的需求與特性,資料的內容也必須反應當前的潮流及社會的變遷(299)

5. 什麼是公共圖書館的營運基準?
答:
根據中華民國 90  1  17 日總統頒布「圖書館法」
    圖書館之設立及營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巿為直轄巿政府;
在縣(巿)為縣(巿)政府。
根據中華民國 91  10 月教育部訂定的行政命令「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公共圖書館應考量各類讀者需要,提供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
利用教育及特殊讀者等服務。
公共圖書館開放時間除別有規定外,每週以不少於四十四小時為原則。
週六、週日及夜間宜儘量開放。
圖書資料宜採開架式陳列為原則,便利讀者利用。
以免費外借為原則。
館應編製館藏目錄方便讀者檢索。
宜採自動化作業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務品質。
定期接受業務評鑑外,應經常自我評估並予改善。(307)

以上,希望能考個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