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05/18資組作業

今天才發現原來要交電子檔,真的很抱歉.......
作業名稱:期中考題及答案
課程名稱:資訊組織
指導老師:毛慶禎
繳交日期:10/05/20
系級:圖資一
學號:497100302
姓名:鄺彥羽

1. 試述英語系國家的當代編目規則源起。
答:根據毛老師的英語編目規則簡史講義,當代英語世界編目規則的起源為
1839年,大英博物館批准安東尼・潘尼茲爵士制定的91條編目規則,用以編輯大英博物館目錄,
於1841年出版。該編目規則被視為英語世界的第一個主要編目規則。

2. 英美編目規則第一版(Anglo-American Cataloging Rules 1967)分為幾個部份?
答:根據毛老師的英語編目規則簡史講義,英美編目規則第一版分為1967年,英美編目規則(AACR,
Anglo American Code Rules)以兩個版本的方式出版:北美版(north America)與英國版
(British text)。
以上兩版本都有三個部分:
第一篇,款目與標目
– 以巴黎原則、1949年美國圖書館學會規則及1960年盧貝斯基草稿為基礎。
第二篇,著錄
– 包括修改自1949年美國國會圖書館的規則。
第三篇,非書資料
– 包括非書資料的款目和著錄。
– 含蓋修改算1949年美國國會圖書館的規則,及美國國會圖書館的補充規則。

3.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Anglo-American Cataloging Rules 2nd ed. 1978)經過幾次正式修訂出版?
答:根據毛老師的英語編目規則簡史講義,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Anglo-American Cataloguing
Rules, Second Edition.) 1978從出版以來經過以下修訂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有三個修訂:1982、1983(於1984年出版)、1985(於1986年出版)。
1988 修訂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1988修訂版納入1982、1983及1985的修訂,再加上後續未出版的修訂。
1993年出版一組修訂。
1998 修訂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1998修訂版納入1993年的修訂,以及1992年至1996年間被認可的修訂。
2002 修訂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2002修訂版納入1999與2001的修訂。
2005年4月,決定編製新的編目規則後,就不再修訂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所以最後的版本是2002
Revision。

4. 國際編目原則聲明 2009 (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有那些通則
(General Principles)?
答:根據毛慶禎老師的國際編目原則聲明 2009講義,制定編目規則時,需遵守若干原則,其最高原則
係使用者的便利性。
1. 使用者的便利性。抉擇近用所需的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時,應該考慮到使用者。
2. 通用性。在著錄與檢索中使用的詞彙,應與大多數使用者的用辭一致。
3. 表達性。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應以被著錄實體本身為基礎。
4. 準確性。應如實描述被著錄的實體。
5. 充分性與必備性。完成使用者工作與辨識實體必須的資料細目,才能列在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
稱中。
6. 意義性。資料細目應具有書目意義。
7. 經濟性。有多種途徑可達成相同目標時,應選擇最經濟性的途徑(即費用最少或方法最簡單)
8. 一致性與標準化。應盡可能標準化著錄與建構檢索項的工作。才能夠取得更大的一致性,從而
提高共享書目資料與權威資料的能力。
9. 整合性。對各種類型資料的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應儘可能使用相同的規則。
當這些目標互相衝突時,應採取經得起考驗且務實的解決方案。

5. 有那些實體可由書目資料和權威資料所體現?
答:根據國際編目原則(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2009, 以下實體可由
書目資料和權威資料所體現:
1.作品(work)
2.表現形(expression)
3.載體呈現(manifestation)
4.單件(item)
5.個人(person)
6.家族(family)
7.團體(corporate body)
8.概念(concept)
9.實物(object)
10.事件(event)
11.地點(place)

6. 國際編目原則聲明 2009 (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指出目錄有那些目
標和功能(Objectives and Functions of the Catalogue)?
答:根據毛慶禎老師的國際編目原則聲明 2009講義,目錄應當是有效果與效率的工具,讓使用者能
夠:
1. 在利用資源的屬性或關係進行檢索後,從館藏中查找(find)書目資源:
查找(find)單個資源或查找(find)下述成套資源
‧屬於同一作品的全部資源
‧體現同一表現形的全部資源
‧代表同一載體呈現的全部資源
‧屬於同一個人、家庭、或團體的全部資源
‧關於特定主題的全部資源
‧屬於同樣範疇(包括: 語文、出版國、出版年、內容形式、載體形式等)的全
部資源,通常做為搜尋的限制條件
2. 辨認(identify)書目資源或代理(即,確認所著錄的實體對應於所搜尋的實體,或者區分具有相
似特徵的多個實體)
3. 選擇(select)適合使用者需求的書目資源(即,選取一個在媒介、內容、載體等方面能滿足使用
者要求的資源,或放棄一個不適合使用者需求的資源)
4. 取得(acquire)或得以近用(obtain access)所著錄的文獻(即,提供信息,使用者能夠通過購
買、借閱等方式獲取某一文獻,或者以電子方式近用遠端的來源),或者近用、獲取或取得權威
資料或書目資料
5. 瀏覽(navigate)目錄和目錄以外的其它領域(即,通過書目資料和權威資料的邏輯排列和清晰的
漫遊途徑的展示,包括作品、表現形、載體呈現、單件、個人、家族、團體、概念、實物、事
件和地點之間關係的展示)

7. 試述《國際書目著錄標準》的目的(purposes)。
答:The primary purpose of the ISBN is to provide the stipulations for compatible
descriptive cataloguing worldwide in order to aid the international exchange of
bibliographic records between national bibliographic agencies and throughout the
international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community.

By specifying the elements that comprise a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and by
prescribing the order in which those elements should be presented, and secondarily
the punctuation by which they should be separated , the ISBD aims to:
- make records from different sources interchangeable, so that records produced in
one country can be easily accepted in library catalogues or other bibliographic
lists in any other country;
- assist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records across language barriers, so that records
produced for users of one language can be interpreted by users of other languages;
- assist in the conversion of bibliographic records to electronic form;
- enhance interoperability with other content standards.

8. 試述斜撇(/)及冒號(:)在《國際書目著錄標準》裡的使用方法。
答:(/): 1.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1.5著者敘述--第一敘述
2. 版本項 2.3關係版本之著者敘述--第一敘述
2.5 Statement of responsibility following an addition
statement—First statement
6. 集叢項 6.4集叢或附屬集叢著者敘述--第一敘述
(:): 1.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1.4其他題名資料
4. 出版項 4.2出版者、經銷者
4.6印製者
5. 稽核項 5.2其他稽核細節
6. 集叢項 6.3集叢或附屬集叢副題名
8.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8.3獲得方式(選項)

9. 著錄時,應採用資料本身的語文或編目機構所在的語文?
答:第一、二、四及六項的細目由作品本身取得,因此,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儘量使用作品本身的語文著
錄;解說該等項的資訊,使用作品本身的語文,置於方括弧內。
例外的情形是:
- 規定的縮寫及規定的說明
- 資料類型標示(見1.2)及經銷者職責敘述(見4.3),應以國家書目機構或其他編目機構選定的語文為
準。
第三項著錄的語文, 由各相關的ISBD規定。
第五、第七及第八項使用的術語, 不必置於方括弧內, 應以國家書目機構或其他編目機構選定的語
文為準。
例外的情形是:
- 在第七項裡引用到的書名;
- 第七項裡用到的引句;
- 第八項裡的識別題名。
作品不是國家書目機構或其他編目機構選定的語文, 必要時, 可以直接翻譯或轉述為該等機構使用的
語文, 不必置於方括弧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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